海外注冊
注冊開曼群島公司
一、開曼群島簡介
開曼群島位于牙買加西北方268公里,邁阿密南方640公里的加勒比海中,由三個主要島嶼組成。Grand Cayman(開曼)源自于加勒比語的"鱷魚",在西班牙人當年發現開曼群島時,海岸上到處可見鱷魚的蹤跡。 開曼群島屬熱帶氣候,冬天氣候干燥,人口約為35,000人,其中外來人口占總人口數34%。由于開曼群島目前仍為英國屬地,當地政府首長,由英國女皇所任命。當地居民可選出12名國會議員 ,可自行立法及負責島上的財經事務。開曼群島的政府長久以來都是非常的安定,英文是主要官方語言。
交通方面:目前有開曼航空、西北、泛美及美國航空,往返邁阿密及開曼之間,航程約需1小時。
小開曼島及大開曼群島,對于世界性的金融服務,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其中又以大開曼群島的規模及 普遍性遠冠于中美洲加勒比海各島嶼。開曼群島的居民,70%以上皆受雇于金融及商業有關的行業。開曼群島的勃興,主要在于其政府能隨時修訂法律,以保持其在金融、保險、商業等方面的領導地位 。目前有588家世界知名銀行,皆在此設立分行,提供金融服務,共計約吸收了來自世界各地4億1仟5百萬 美金的存款。另外開曼亦是全球歐幣交易主要市場之一,本地貨幣開曼元采美金1.2元的固定匯率。
二、開曼公司特色
1.開曼公司注冊資本
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并沒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美元作為最少的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劃分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
2. 開曼公司股東
最少一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沒有國籍上的限制。開曼群島離岸公司 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3. 開曼公司董事
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
4. 注冊開曼辦事處
注冊辦事處必需位于開曼群島。
5. 開曼公司名稱
對公司名稱沒有特殊要求,除非經過特許,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BANK(銀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險),或是REINSURANCE(再保險)等字眼。
6. 開曼公司稅務要求
不需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除了年度牌照費。
7. 開曼公司隱密性
在開曼群島登記設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隱密性,公司股東名冊完全不 對外公開。
三、注冊開曼公司及維護費用
1. 注冊開曼公司費用
注冊全套費用為3,500美元,已包括首年牌照費用,首年注冊地址及注冊代 理費用。
2. 開曼公司維護費用
注冊后每年維護費用為1,800美元,包括政府規費,注冊地址及注冊代理費 。
上述收費只包括注冊資本不多于50,000美元的公司。
四、注冊開曼公司好處
1. 稅務要求:不需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除了年度牌照費。
2. 隱密性:在開曼群島登記設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隱密性,公司股東名冊不對外公開。
3. 可以在香港申請上市公司。
一家于開曼群島根據開曼公司條例(“公司條例” 2002 修訂版,)注冊成立的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是一家只可以于開曼群島境外開展業務的公司,也就是說,該等公司只可以在開曼群島境外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營業。開曼群島的法律賦予豁免公司(相對非居民公司而言)的好處/利益包括:
①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可以獲得保證豁免于注冊成立后二十年不必繳納任何稅項 ( 雖然現在開曼群島沒有任何稅項)。
②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的股東資料不必提交予開曼群島的公司注冊處,而且,豁免公司只需要最少一個股東。
③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的年度申報要求很低。基本上,年度申報只包含提交一份經由公司秘書或董事簽署,說明公司的該豁免公司的業務只發生于開曼群島境外,而且公司已經完全遵從公司條例的第 193 和 194 節。 ( 第 193 節規定豁免公司不可以在開曼群島經營任何業務,除非該等業務對其發展海外業務有直接幫助;第 194 節規定每家豁免公司的董事會必須每年在開曼群島舉行一次董事會會議。本公司通常可以安排本公司的職員出任代替董事,或者安排董事簽署授權書,以便舉行董事會會議。以便董事不必親自到開曼群島舉行會議)。
④ 開曼群島的公司條例允許豁免公司發行不記名股票(BEARER SHARES)。此等不記名股票可以交換記名股票 ( 記名股票只可以通過公司的股東名冊轉讓) 和。反之,記名股票也可以轉換成不記名股票。但是,法律也規定如果一家豁免公司如發行或有權發行不記名股票,則不可以的持有位于開曼群島境內的土地。 因此, 如果客戶希望其豁免公司在開曼群島持有土地,那么該公司必須修改公司章程細則,然后向開曼群島財政司(FINANCIAL SECRETARY)申請批核。同樣地,在開曼群島操作的許多銀行要求豁免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阻止公司發行不記名股票,方會接受該等公司的開戶申請。
⑤ 法律規定豁免公司不可發行“沒有面值股票”
⑥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的公司名稱可以使用任何語言,并且不需要含“LIMITED(有限公司)”或其縮寫 "LTD "。
⑦ 豁免公司(EXCEMPTED COMPANY)不必于開曼群島舉行周年股東大會,但是仍然必須遵從公司條例第194條的規定。
五、開曼公司種類
1. 本土公司
2. 非本土公司
3. 豁免公司
4. 有期限公司
5. 海外公司
以下是上述五種公司的簡單介紹。
6. 本土公司(ORDINARY COMPANY)
本土公司也稱為居民公司。一家在開曼群島注冊的本土公司(ORDINARY COMPANY)必需至少有一個股東和至少一位董事。公司每年必需舉行一次周年股東大會。一家開曼群島的本土公司(ORDINARY COMPANY)每年需要向公司注冊出提交一份詳細記錄公司股東數據的周年申報表。 股東/成員記錄冊存放在公司位于開曼群島的注冊辦事處,并且開放給公眾人士的查閱。
7. 非本土公司(ORDINARY NON-RESIDENT COMPANY)
除了必須向開曼群島財政司申請一份證明其為非本土公司的證書,非本土公司的注冊和管理和本土公司一樣受到相同的法律的管理的。財政司在下列情況下會簽發該證書:
① 申請公司沒有于開曼群島開展業務
② 申請公司沒有打算于開曼群島開展業務。
非本土公司可以經申請轉成豁免公司(CAYMAN ISLANDS EXEMPTED COMPANY)。
8. 豁免公司(CAYMAN ISLANDS EXEMPTED COMPANY)
開曼群島的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的注冊手續和要求和本土公司是一樣的。豁免公司需要至少一名董事。豁免公司不可以在開曼群島境內經營業務,除非該等業務對該公司的境外業務有直接幫助。而且,豁免公司不能向開曼群島的民眾發出邀請認購其股份或債券。豁免公司不能持有開曼群島境內的土地,除非得到開曼群島財政司的批準。豁免公司的好處包括下列各項:
① 豁免公司不需要向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提交/申報股東的詳細資料;
② 豁免公司的股東/成員記錄冊不必開放予公眾查閱;
③ 豁免公司不必舉行周年股東大會;
④ 豁免公司可以向開曼群島政府申請并獲得一份不會對該公司征說的保證書。首次申請得到的份保證書的有效期是二十年,到期前可以申請更新。
⑤ 豁免公司可以申請撤銷注冊,而且可以把注冊地位轉移到其他國家。
⑥ 豁免公司可以登記成為一家有限期公司。 一家有限期公司需要至少二個股東,最長有效期為 30 年。
9. 有限期公司(LIMITED DURATION COMPANIES)
開曼群島的有限期公司 (" LDC") 在廣義上和美國的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相似。LDC 結合了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和LLC易于管理的好處。公司條例中管理豁免公司的條款同樣適用于有限期公司,除了以下幾點:
① LDC必須在以LIMITED DURATION COMPANY 或 LDC 作為其公司名稱的結束語;
② 與合伙公司一樣,有期限公司任何時間都需要至少有二個成員(股東);
③ 有期限公司必須于其公司章程細則清楚限制其有效期于30年或以內。
④ 有期限公司可以于其公司章程細則內對股份或成員的權益的轉移作出限制或該等轉移必須得到全體成員/股東的同意。同時,規定把公司的管理權力下放給公司的成員。
⑤ LDC 可以經由刪除其公司名稱中的字眼“LDC”從而變成非有限期公司。有期限公司也可以經由更改其公司章程從而另其有效期超過30年。
六、海外公司
海外公司的定義
外國公司是指一家于開曼群島境外的其他國家或地區注冊,但同時于開曼群島境內設有營業地址或經營業務的公司。如果公司打算于開曼群島境內持有土地,那它必須根據公司條例第11部登記成為一家海外公司(外國公司)。
海外公司必須于其所有官方文件清楚著明其外國公司的名稱和注冊地名稱。而且,它必須于營業地點清楚顯示該外國公司的名稱和注冊地名稱。如果該外國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它必須于所有官方文件說明此點。
七、客戶需提供之文件及資料
就注冊豁免公司,我們要求客戶提供下列資料和文件:
1. 擬使用之公司名稱(最少提供兩個名稱,以優先次序排列)。
2. 擬注冊成立之豁免公司的授權注冊資本。多數豁免公司的授權注冊資本為50000美金,該注冊資本是最低年度牌照費所允許的最高注冊資本。
3. 擬注冊成立之豁免公司計劃發行的股份類別和股票面值。如果豁免公司可能會回購股份,那么該公司可以安排發行一個可以供回購的股份類別,例如可回購優先股。
4. 股東或收益人的姓名,地址,不論發行的是記名或不記名的股票,和擬分配予每個股東或收益人的股份數目。如果擬發行不記名股票,則需提供股票接受人士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和郵寄地址。
5. 如果豁免公司的經營范圍擬收到限制,客戶必須提供關于公司的目的和經營范圍的詳細資料。如果客戶沒有特別說明,我們將會采用標準的經營范圍條款,該等條款極為廣闊,允許客戶從事一個自然人所可以從事的業務。
6. 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員的名稱和地址必須提交予公司注冊處存檔。每個擬出任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員的人士必須簽署一份出任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員同意書。豁免公司只需要一個董事,同時,法律要求每家豁免公司必須有一個公司秘書。董事和秘書可以由同一個人出任。
如果擬出任開曼群島公司的董事和成為股東(持有10%或多于10%的股份)的是一家公司(法人團體),我們需要下列的文件:
a 該公司的注冊證明書的核證副本
b 該公司的持續證明書(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的核證副本
c 該公司的董事記錄冊和主要管理人員記錄冊的核證副本
d 該公司的股東(成員)記錄冊(REGISTER OF SHAREHOLDERS)
e 授權簽署人之名單
f 授權注冊開曼群島公司的書面證明
八、開曼公司申請完畢后所得文件
1. 開曼群島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公司注冊證書
2. 公司會議記錄
3. 股東、董事、秘書名冊
4. 經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核證的公司大綱及章程(兩本)
5. 公司股票
6. 公司簽名及鋼印
九、開曼公司辦理時間
所有注冊手續一般可以于21個工作日完成。